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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文要求今年底超八成汽车安装ETC |
发布者: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6-28 17:18:12 阅读:323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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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
我省将调动省内一切可用资源,确保2019年年底新增ETC用户1395万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ETC收费站覆盖率达到100%,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山东省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7月底前,完成省直及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和消防、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使用ETC。自8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10月底前,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12月底前,力争完成民营企业、社会车辆、居民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10月底前,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完成收费车道改造工作,所有车道均需具备ETC服务功能。
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省内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治超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治超。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2019年7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须建立ETC快速安装发行网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在收费站、服务区提供ETC安装全流程服务。(据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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