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成天喊着“自动驾驶近了近了”,到底有多“近”?这一次,海南传出了最新消息——
从今年10月1日起,海南将认可省外封闭测试结果,允许有条件地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允许开展载人测试和示范应用。
这个消息源自刚刚出台的《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有效期两年。
海南出台的《办法》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如在国内第一个提出对省外封闭测试结果认可、第一个省级办法中允许有条件开展高速公路测试等。
海南省三部门共同成立了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简称联席工作小组),负责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申请受理、组织专家论证评估、跟踪、数据采集、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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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须接入平台监管并买保险
发展自动驾驶,海南为什么屡屡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因为,海南不仅拥有自贸港政策优势,还有不少得天独厚的条件:特殊环境可满足车辆在高温、高湿、高盐及多雨等复杂条件下的测试需求。
符合什么条件可在海南申请智能汽车道路测试?
根据《办法》,在海南申请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除具备国家要求的硬性条件外,测试和示范应用期间要建立应急预案,相关数据须接入第三方机构监管平台;为申请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交通事故赔偿保函,其中商用车应购买每车不低于10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交通事故赔偿保函。
已获得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资格、取得临时车号牌,一年内在海南道路单车自动驾驶测试里程不低于5000公里,且未发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全部责任交通事故的申请主体,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开展载人或载物的示范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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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全行驶超万公里
可申请高速公路测试
在海南高速公路进行测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办法》,在海南省道路测试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万公里,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其申请主体可申请海南省高速公路测试。在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前,须在海南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进行高速公路自动驾驶能力评估验证,并通过专家会评审和联席工作小组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高速公路测试不允许开展载人测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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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依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很多网友都关心,自动驾驶技术还在成长阶段,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区分?
海南省出台的《办法》规定,每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车辆对应固定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互换。申请主体及驾驶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道路测试车辆未获得载人载物示范应用资格的,测试期间不得搭载无关的人员或货物。
发生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的驾驶人,由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理。相关申请主体要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在获得第三方机构允许后,方可继续进行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
申请主体出现违规行为时,联席工作小组可暂停或取消其相关资格,该主体一年内不得提交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