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展示
     新闻动态
要闻资讯
基层产业
通知公告
处室经管
行业综合
专题专区
多媒体室
CIS知识手册
学习培训园地
客运公司
客运车站
站场经营
物流园区
特货运输
行包快货
漂浮广告
底部广告
汽车保养.检测.维修
保险代理.商贸
运营服务
安全须知
应急处置
权益维护
企业概况
新闻动态
济南籍小客车、公交车免费!济南新建跨黄桥隧收费方案征民意
发布者: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8-17 15:35:42  阅读:2207次 

 8月16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新建跨黄桥隧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方案中提出济泺路穿黄隧道、凤凰黄河大桥、齐鲁黄河大桥3座新建跨黄桥隧对济南籍小客车、公交车(含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的区际公交)免费通行。

《方案》提出,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凤凰黄河大桥、齐鲁黄河大桥收费标准由省相关部门核定,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普通路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19〕68号)规定;济泺路穿黄隧道收费标准由济南市核定,参照鲁交财〔2019〕68号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注:1.6轴以上货车,在6轴货车收费费率的基础上,每增加1轴增加5元/车次。

       2.专项作业货车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二)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1.计重收费车辆总质量限值标准

      (1)2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18吨;

      (2)3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27吨;

      (3)4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36吨;

      (4)5轴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3吨;

      (5)6轴及6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吨。

2.不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 吨(含10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含 49吨)的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 收费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3.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不超限质量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限30% (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30%-100%(含100% )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质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摘自济南日报)

打印本页 | 关闭此页
友情链接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5-2018 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75号 E-mail:jncyxc2018@163.com
官方域名: www.ejncy.com 鲁ICP备18040730号-1 www.jnctys.com 鲁ICP备05018217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