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1 交通部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2003年5月13日
2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 2007年5月31日
(据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