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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孕期如何建档、办理《母子手册》?
发布者: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4-28 10:16:45  阅读:2346次 

    1、建册来源:济南市为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保障母婴安全,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母子健康手册》。

    2、建册对象:在本市常住的孕妇,包括本市户籍及在本市常住并拟在本市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3、建册地点: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建册时间:孕妇本人应在怀孕12周之前建册。

    5、建册要求: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医院检查单到各县(市)区指定建册机构建册。

    6、建册流程:⑴核对资料。孕妇到达指定建册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及孕周信息,确定是否具备建册条件。⑵登记建册。确认建册条件的孕妇,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为孕妇登记基本信息,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建册),并告知手册使用方法。⑶妊娠风险评估。对建册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发现的高危孕产妇纳入专案登记,重点管理,跟踪督促高危孕产妇定期接受保健管理。高危孕妇要在《母子健康手册》上做好记录,按高危妊娠评分不同分类在相应栏目中贴上“黄(Ⅰ类高危)、橙(Ⅱ类高危)、红(Ⅲ类高危)不同的颜色标记,以警示加强管理。(待续)(特约宣传员  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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