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电路改造过程中,公司相关领导现场查看、询问改造情况 。
近日,公司院内充电桩线路改造及计量表加装工作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改造完成后,公司院内电动公交车集中式充电桩将享受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给予1.3千瓦时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纯电动公交车的运营成本,为公司推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带来明显成效。
图为:充电车辆有序充电。
据悉,此次公司电路改造工程是根据《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2019】52号文件),公司机务部门积极联系天桥区政府和济南市发改委相关人员,将公司院内集中式充电桩用电优惠政策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同时,机务处还协调国网天桥区电力公司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对公司院内充电桩的使用及用电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历时2个月,经过调研、论证、公示、线路改造等一系列工作环节后,终于于近日完工并投入使用,为公司降本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机务处 刘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