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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
发布者: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7-3 11:20:02  阅读:3056次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省政府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自7月1日起,山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这标志着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全面实施。

       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多发易发,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全面落实运单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的监督,压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履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为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纸质和电子运单开始并行,鼓励运输企业按照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起运前在“山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中完成电子运单填报,驾驶人员通过APP软件生成运单二维码或打印电子运单携带备查。使用纸质运单的,在任务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运单信息补传或录入至省级危货监管系统运单监管子系统。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9月底前全国各省将实现运单监管子系统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各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联网运行。2021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严格实施电子运单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时、真实、准确地填报电子运单,利用监管系统加大电子运单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依规对于未按照规定制作运单的承运人以及未按规定随车携带运单的驾驶人实施处罚,推动企业规范电子运单使用。

(摘自山东省交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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